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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:执法记录仪取证因交通违法28日20余名骑车人行人被开罚单

环渤海新闻网消息(旭东 季男 魏伟) 5月28日,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对辖区非机动车、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,20余名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因交通违法被开具了罚单。

当天上午,记者跟随交警二大队民警来到建设路北新道口,看到交警正在维护交通秩序。9时30分许,1名骑助力车的男子由西向北,突然驶到机动车左转弯车道待转区等待左转通行。此时,该路口东西方向直行信号灯为绿灯。执勤民警发现后当即予以制止。该男子见民警向其走来,竟突然加速向路口东南角斜穿,其间险些与一辆救护车相撞。该男子驶到路口东南侧后被交警截停。交警对该男子进行了警示教育,该男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,也表示其行为存在安全隐患,并对交警的处罚表示认可。随后,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现场为其开具了罚单,罚款10元。

时隔不久,一位骑自行车的中年男子在红灯时从路口西北侧向东南侧斜穿,被交警拦截。经询问,该男子称其亲属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,他急于去医院才闯了红灯。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,并现场开具了罚单。该男子对交警做出的处罚表示理解。据悉,仅28日一天,交警二大队对20余起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罚款处理,劝阻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100余起。

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李逍宇表示,非机动车、行人闯红灯、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,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极有可能出现伤亡。为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,我市交警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,对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治理,坚持逢违必纠,依照法律法规严格处罚,特别是带头、多次违法人员,发现一个、纠正一个,处罚一个、教育一个,确保处罚、教育到位。对以吵闹、谩骂、无理纠缠、抢夺执法装备、阻碍调查取证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,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、固定证据,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当事人予以处罚。对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,实行抄告制度。